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18-10-31浏览次数:16


浙越外网发〔20186


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


一、为了给广大师生从事教学科研、 项目研究、毕业论文(设计)以及课外科技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的实验环境和条件,拓宽实验的内涵,充分发挥教育资源的效益及实验室的使用率,实验室(包括计算机机房、语音室、专业实验室、工作室,下同)实行开放制度。

二、实验室开放内容要因材施教,讲求实效的原则。实验项目、实验内容可以是设计性、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,也可以是课外科技活动的内容,但应注重以学生为主体,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方法。

三、开放实验室的管理由实验教学中心全面负责,教务处、二级学院协助,并及时做好开放实验项目的审查、实验室使用和运行情况记录,包括开放范围、时间、内容、管理手段,对学生的覆盖面及效果分析等。

四、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室准备工作,必要时配备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加开放工作。在实验研究过程中,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技能的指导、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,并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工作。

五、如遇实验比赛、竞赛及计算机等级考试等需要大规模开放实验室的情况,需提前到实验教学中心预约,填写实验室使用申请表,经批准后使用实验室,并按照实验室管理规定进行实验,用后及时归还实验室钥匙。

六、 学生确定实验的项目之后,应查阅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,写出实验方案,供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审查。

七、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,必须严格遵守《学生实验实训守则》和《实验室使用管理规定》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,认真做自己选择的实验项目, 不得做与实验项目无关的内容。

八、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,应向相关指导教师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实践结果。

九、各实验室应加强对开放实验的管理工作,切实做好准备工作,为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提供良好的条件和环境。

十、开放实验室应做好教学文件的存档工作,例如规章制度、实验室运行记录、经费投入统计、学生立项证明、实验报告、发表的论文、获奖证书、科技创新作品以及具有特色的实验设计方案等。组织编写学生在开放实验室完成的论文汇编、科研项目汇编、和参加各类大赛的获奖汇编等。

十一、本管理制度从二零一八年十月开始施行。



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(实验教学中心)

20181030

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(实验教学中心)       20181030日印发